贵州大学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贵州大学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组织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权重、考生注意事项以及考生申诉渠道等)。
2)执行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3)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按照国家保密要求,组织命制、保管本单位复试试题。
5)按照相关要求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培训。
6)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规范、高效。
7)制定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应急预案。
8)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简单放权、层层转交。
9)处理招生复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突发情况。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研究生复式招生日常事务。
办公室工作人员:刘老师段老师朱老师
办公室职责:
1) 严格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小组公布的复试名单组织安排复试工作;
2) 具体对复试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
(1)审查思想政治品德,特别是有无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情况;
(2)审查初试成绩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审查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4)审查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审查应届本科生提供的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需盖教务部门公章);
(6)审查“双少”资格是否真实及符合教育部规定。
3) 按要求保管复试材料。
(三)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职责:
1)接受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业务培训。
2)复试小组成员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成绩不得涂改。
3)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4)设计综合面试方案;
5)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同一小组面试专家安排在同一场所,共同使用一台电脑,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佩戴工作证件、保持适当距离、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三、复试分数线
(一)学院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相应的差额复试比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二)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
时间:3月28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贵州大学医学院。
调剂考生:4月中旬之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通知。
五、复试形式
所有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六、计划执行
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0710Z3生物医学5人、0809Z2医学信息工程9人、120400公共管理6人、086000生物与医药22人。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拟公开招考人数 |
136 | 医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生物医学 | 5 |
136 | 医学院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医学信息工程 | 9 |
136 | 医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6 |
136 | 医学院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22 |
贵州大学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见附件3
七、复试工作实施
(一)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生需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成绩章,往届生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并注明“原件复印”;如果有,请考生提供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奖、学业奖学金的相关材料,由所在院系确认并盖章。
6.贵州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2)。
7.复试费缴费纸质依据。
8.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3月27日16点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地址:贵州大学医学院(南校区)同辉楼404室。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材料按照上述要求编好序号。
(2)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
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费
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在学校财务处的自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必须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保留好缴费依据。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自助缴费机地点:
南校区一号学生公寓、二号学生公寓;
阳明学院(西二区崇文楼一楼大厅);
财务处(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
师生服务中心(西二区明政楼一楼);
学务大厅(西一区三栋);
三号行政楼(东校区)。
(三)复试考查要求
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过程规范要求
1.复试小组的成立
学院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且须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秘书,负责随机安排考生进入考场、做好复试记录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等。
2.复试小组要求
严格执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同一小组面试考官应安排在同一场所,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佩戴工作证件、保持适当距离、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各复试小组可统一安排必要的休息时间。
3.复试试题准备
试题量应足够充足、难易程度相当,要求按照大于复试考生人数的数量准备试题,并采取不放回抽题作答的方式进行考核。
4.复试时长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安排专人负责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妥善保存视频音频以便备查。
5.纪律监督
学院安排纪检人员在场监督复试全过程,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6.申诉渠道
1)贵州大学医学院纪委:
电子信箱:zhangyl20011002@aliyun.com
电话号码:0851-88274012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医学院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号码:0851-88292217
通讯地址: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国语成绩占权重3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权重4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权重3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具体算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八、体检
采取现场复试的考生体检在学校医院进行,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地点:东校区校医院
体检时间:27日上午8:30—11:00(空腹)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学院结合学科特点,按照考生报考志愿、总成绩高低、招生导师要求排序确定录取原则。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招生导师要求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官网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以及复试成绩等。
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一、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其他
本办法由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3.贵州大学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pdf
4.贵州大学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日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