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贵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要求,我院拟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软件开展网络远程复试。
“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软件,如遇特殊情况,将联系考生,启用备用软件。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坚持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成立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一)成立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由院党政领导及招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履行学校规定的招生工作职责,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其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规定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
2.全面安排部署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对学院所有参加远程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及软件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4.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
5.确定学院拟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指派。
其工作职责如下:
1.全面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对学院复试全过程的工作进行巡查;
3.对学院复试的档案整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巡查;
4. 负责网络舆情监控。
(三)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成立生物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学信息工程、生物与医药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对复试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工作。
其工作职责如下:
1. 接受复试指导小组的业务培训;
2. 遵从复试指导小组的管理及安排;
3.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评分结果;
4.结合综合考核结果,向招生指导小组给出是否录取的建议意见;
5.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6.复试秘书负责操作复试软件、随机安排考生进入考场、做好复试情况记录,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负责收回及复核各考生的复试成绩评分表和原始记录,在复试结束后统一交回学院。
四、复试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重点考核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同时强化英语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查。原则上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具体如下:
1.英语听说测试
中、英文自我介绍及问答,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分钟。
2.专业面试
采用抽题形式进行作答,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7分钟。
3.综合素质面试
采用问答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8分钟。
(二)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2021年3月31上午9:00开始
生物医学 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开始
2.资格审查
考生需于3月29日12点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985508634@qq.com),以供资格审查,并以邮件确认回复作为邮件发送成功标志,资格审查结果将于当日20点前在医学院官网公布。
(1)考生本人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扫描件或照片。
(2)应届生需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需提供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电子报告。
(3)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政治审查表(见附件):应届生须提供所读学院加盖公章的政审材料,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档案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公章的政审材料。
政审表应于拟录取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特别提示
身份证若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准考证如果丢失,需自行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3.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
(1)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16:30
(2)模拟演练相关要求:
A.各考生须于模拟演练前,按照《贵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规程》(http://gs.gzu.edu.cn/2021/0322/c11835a148005/page.htm)提前准备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相关环境安排,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B.各考生应提前熟悉并安装复试系统,学院拟于3月30日组织复试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模拟演练。
C.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模拟演练而导致复试当天复试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为100元/人。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予以缴纳。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5.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体检表请于4月20日前邮寄至学院研究生科,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邮寄地址:贵州大学南校区医学院(农生楼)研究生科404办公室,段老师收。
五、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
(一)招生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计划40个,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计划20个。具体分布如下: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计划录取人数 |
0710Z3 | 生物医学 | 01 | 生物标志物与药物靶向 | 9 |
0710Z3 | 生物医学 | 02 | 医学分子生物学 | 12 |
0710Z3 | 生物医学 | 03 | 药物代谢与药代动力学 | 4 |
0809Z2 | 医学信息工程 | 01 | 医学智能信息处理 | 3 |
0809Z2 | 医学信息工程 | 02 | 生物医学材料与传感 | 1 |
0809Z2 | 医学信息工程 | 03 | 生物医学电子工程与医学影像 | 3 |
120400 | 公共管理 | 02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8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专业型) | 01 | 生物工程 | 20 |
第一批复试未招满的计划将通过调剂方式进行招录,调剂时间以学校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二)复试比例:原则上复试比例不低于1:1.2,对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 %的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复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30% +专业面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
(四)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依次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4. 未调档审查或者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加复试,考试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一经发现,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要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尊重复试工作人员,不得有辱骂、威胁、恐吓考务人员的行为,否则将取消复试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在复试过程中,面试小组可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采取随机插问、核对报考信息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验。
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要保障网络顺畅,以免影响面试效果。
5.考生复试全过程,禁止电话、短信等外源干扰进入考场。
6.复试过程中,房间内不能出现除考试指定用具(一支普通中性笔,一张空白草稿纸)外的其它任何书籍、资料、含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工具,草稿纸在考试开始前需主动向考官展示。
7.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复试工作人员暗示或提示答题范围或内容。如遇听题不清时,可要求展示题目;若出现试题印刷不清时,可向主考官报告,由复试工作人员协调解决。
8.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应合理安排作答时间,每次回答完毕后,以“考生XXX作答完毕”作为结尾。
9.考生未得考官指令,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及考试房间,否则不准再进入考场及考试房间,本场考试结束。
六、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贵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七、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贵州大学医学院:0851-88274016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2922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