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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医学院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08

贵州大学医学院2019招收博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1927),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基本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博士生复试工作充分体现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强化导师责任意识,发挥导师的积极主导作用,保障人才选拔质量;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五)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二、成立复试相关工作组

成立医学院研究生招生指导小组、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

研究生复试小组。

(一)成立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院党政领导以及各学科学术带头人组成,履行学校规定的招生工作职责。

其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全面安排部署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对本院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进行复试工作相关业务培训;

4.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

5.确定本学院拟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

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兼任。

其工作职责如下:

1. 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进行监督;

2. 对学院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工作进行巡查;

3. 对学院复试工作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和审查。

(三)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

成立生物医学、医学信息工程复试小组,学科复试小组每组由5-9名复试人员(含组长1名)、1名秘书组成,全面负责专业复试考核工作。

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设计面试方案,命制综合素质面试及专业知识考察试题;

2.制订复试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

3.对每位参加复试考生的综合面试及专业知识考察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给出是否录取的建议意见;

4.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复试测试情况的记录及评议资料整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原始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交学院研究生科。

三、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一)招生计划:0710Z3生物医学9个(含已录取硕博连读1个)、0809Z2医学信息工程1个;

(二)复试分数线:外国语不低于50分,专业科目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168分;

(三)复试比例:原则上1: 2差额复试;

(四)复试流程及安排:

1.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951114:30-16:30

地点:贵州大学医学院(崇义楼)311会议室

博士复试资格审查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名专家推荐信(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2)对在职人员审查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对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审查有效研究生证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审查是否满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

5)对现役军人审查所在军队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6)贵州大学政治审查表一份;

7)博士招生准考证及复印件;

8)红底一寸照6(自行张贴至报到环节中所需的各表格)

2.综合面试及专业知识考察:

时间:20195128:00—18:00

地点:贵州大学医学院(崇义楼)

3. 体检

时间:2019513

地点:贵州大学校医院

注:(1)体检需空腹;(2)体检医院可选择贵州省人民医院或贵州大学校医院;(32019516日前将体检报告交贵州大学医学院或贵州省人民医院教育处办公室(行政楼22楼);(4)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两方面,以综合面试及专业知识现场问答形式进行考察。

1.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外语实际运用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专业知识考察:由学院学科组组织命题,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及能力,根据考生现场作答情况给出评分,成绩满分100分;

3.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50%+专业知识成绩(百分制)×50%

总 成 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六)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人。

四、录取原则

(一)按照导师招生、择优录取原则,每位博士生导师同一年度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及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贵州大学医学院:0851-88274016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29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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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