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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医学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4-03

贵州大学医学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贵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成立工作指导小组

成立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一)成立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由院党政领导以及各学术学科带头人组成,履行学校规定的招生工作职责。

其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规定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全面安排部署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对学院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培训;

4.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

5.确定学院拟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兼任。

其工作职责如下:

1.全面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对学院复试全过程的工作进行巡查;

3.对学院复试的档案整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巡查。

(三)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成立生物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对复试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工作。

其工作职责如下:

1接受复试指导小组的业务培训;

2.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评分结果;

3.结合综合考核结果,给出是否录取的建议意见;

4.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5.复试工作小组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及相关工作,负责收回考生的复试成绩评分表和原始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交回学院。

三、复试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专业

笔试科目

参考书目

生物医学

《医学生物学基础和前沿》

《细胞生物学精要》丁小燕,科学出版社;《现代分子生物学(第四版)》朱玉贤,高教出版社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公共政策学》

《公共政策学》严强,社科文献出版社

每门课程考试卷面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内容

A、英语听说测试

用英文自我介绍、会话及专业文献阅读与翻译等,分值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原则上一般不低于8分钟。

B、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一般不低于12分钟。

(二)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49-11

地点:贵州大学医学院(崇义楼)

2.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以供资格审查。

1)准考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学生证、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教务部门的公章)及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复试考生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研究生初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应届生须提供所读学院加盖公章的政审材料,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档案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公章的政审材料;

6)一寸照片(蓝底)6张(自行张贴至报到环节中所需的各表格);

7)特别提示

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准考证如果丢失,需自行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3.体检

时间:2019411

地点:北区校医院(要求空腹体检)

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

四、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

(一)招生计划:0710Z3生物医学29(含已录取推免生15)、0809Z2医学信息工程3(推免生)、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8(含已录取推免生2);

(二)复试比例:原则上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英语测试成绩×20% +专业面试成绩×40%

(五)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依次择优录取;

2.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及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人。

五、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贵州大学医学院:0851-88274016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292217

附件 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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