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省级、校级
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省级、校级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18〕16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医学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医学院2017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在职)。
二、评选依据
依据《贵州大学学生评优评奖实施办法》、《贵州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文件,以及学院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评选内容及名额
(一)研究生:校级和谐班集体1个、卓越奖1名、十佳研究生1名(其中“和谐班集体”由各培养单位推荐1个,最终择优评定,“卓越奖”、“十佳研究生”全校各10名,每个培养单位限报1名,最终择优评定)、三好研究生1名、优秀研究生干部1名;
(二)本科生:校级“进集体1个、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文体积极分子1名、优秀学生奖学金1名、单项奖学金1名”;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29日前,学院成立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全面指导评审工作;班级成立评审小组,召开动员班会,通过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
(二)9月30日-10月6日,个人自评,向班级评审小组提交材料,班级小组初评,公示初评结果;
(三)10月8日上午10:00前,班级评审小组分别将评审结果及参评学生材料报送学院研究生科、学生科;
(四)10月8日下午,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审议初评结果,审议无误后予以公示;
(五)10月10日,公示无异议,经学院认定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审批。
五、其他
(一)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进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gsa.gzu.edu.cn/index.jsp(如下简称网站),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点击荣誉称号申请,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的荣誉称号,打印审批表(一式两份),并于10月5日前将个人荣誉称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个人荣誉称号相关证明材料只需准备1份,要求装订成册,有封面、目录、正文等,要用字规范,图文并茂)、导师推荐意见交至所在班级评议小组;
(二)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本次综合测评成绩,同时取消其本年度的所有评优评奖资格,有关责任人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贵州大学医学院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