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按照《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26〕2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学院推免选拔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组织领导
成立医学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医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医学院推免工作组。名单如下:
医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轶 杨 巍
成 员: 张亚莉 曹 颖 祁俊菊 王呈呈 李 兵 李林照 朱厅厅 王 洁
监督检查:兰 雄
医学院推免工作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教学科研科、学生科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医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学院的推免工作,审核实施细则等推免工作文件,指导医学院推免工作组具体开展本次推免工作,学院正处级组织员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监督。医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实施细则的起草和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 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原则。
2、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3、学校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4、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推免生遴选单位和专业。
三、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计划
医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分配计划,统筹兼顾学院人才培养、专业及学科建设,合理分配现有两个本科专业的推免名额(详见附件1),经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执行。鼓励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
四、申请条件
遴选范围为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的贵州大学2027届应届毕业生,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3.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主修专业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学术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在75分及以上。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五、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2026年9月4日上午10:00前将《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2)和相关申请材料(发表论文、获奖证书及证明等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医学院教学科研科,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根据《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26〕2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于2026年9月5日前完成推免生资格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并向学校教务处报送推免生推荐名单(模板详见附件3)。推免资格的确定原则上在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中以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原则上可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进行优先推荐,但此部分学生不得超过学院总名额的30%。
(1)参军入伍退役后已复学的应届毕业生。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指导教师不能与学生有亲属关系,还需要对指导论文做诚信承诺。)发表CSSCI或SSCI或SCI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的应届毕业生,科研论文须与本专业领域相关。
(3)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前两位的学生(若前两位为研究生,国赛最高奖汇报的本科生视为排名前两位的学生),或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银奖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4)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附件4),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第一的学生(指导教师须为贵州大学教师,且需要对指导竞赛做诚信承诺)。
通过以上(2)(3)(4)条推荐的学生,学院应成立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出具书面明确意见并排序,进行择优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学术论文需查重,学科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等次高者优先。同等情况下,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优先。
通过(1)(2)(3)(4)条推荐的学生超过学院30%的名额限制时,应优先安排参军入伍退役毕业生。具体推荐相关事项和名额分配由学院在实施细则中明确,未通过答辩考核学生仍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参与学院整体推荐。
4.学校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9月3日前报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并于医学院网页上发布。本轮推免学校不预留机动指标,学院将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计划严格遵循“择优”原则进行推免。
2.推免生须按照学校推免工作进程(见附件5)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推免过程中因个人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3.对取得推免资格并被录取的推免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违约者的诚信记录将记入其个人档案。
4.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对第四条第4款规定以外的外国语成绩申请遴选的学生,外国语水平经学院提出认定意见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6.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形成自律有序的工作氛围。凡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7.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推免生工作中出现的申诉事宜。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学院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方式:0851-88274013(医学院教学科研科)
学校监督电话:0851-88292118(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附件:1.贵州大学医学院2027届推免生计划分配表
2.贵州大学推免申请表
3.贵州大学2027届推荐免试资格名单汇总表(模板)
4. 《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5.贵州大学推免生工作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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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医学院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