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贵州大学医学院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27

 

贵州大学医学院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17]31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成立复试领导小组

   成立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研究生复试小组。

  (一)成立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院党政领导以及各学术学科带头人组成,履行学校规定的招生工作职责。其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全面安排部署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对本院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

     5.确定本学院拟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

   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兼任。其工作职责如下:

     1.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进行监督;

     2.对学院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工作进行巡查;

     3.对学院复试工作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和巡查。

  (三)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

  成立生物医学、医学信息工程复试小组,学科复试小组每组由5名复试人员、1名秘书组成,全面负责专业复试考核工作。

     1.设计面试方案,命制综合素质面试及专业知识面试试题。

     2.制订复试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给出最终评语。

     3.结合综合考核结果,给出是否录取的建议意见。

     4.复试小组秘书负责考试情况记录及相关工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原始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交学院。

三、复试内容及安排

  (一)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外语水平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5分钟。

     1.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599:00-11:00

     地点:贵州省人民医院行政楼25楼会议室。

     2.复试

   (1)综合素质面试

      测试考生专业知识背景、科研能力、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外语水平测试

      用英文进行自我介绍、会话及专业文献阅读与翻译等,分值满分为100分。

     3.各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

    生物医学专业

    时间:20175913:0018:00

    地点:贵州省人民医院行政楼25楼会议室。

    医学信息工程专业

    时间:20175913:0018:00

    地点:贵州省人民医院行政楼25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材料内容

     1.身份证、专家推荐信。

     2. 对在职人员审查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审查有效研究生证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

     4. 对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审查是否满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

     5. 对现役军人审查所在军队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1寸照片2张)

   (三)体检

  考生于2017511日前将体检报告交至贵州省人民医院临床教学部办公室。

四、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

   (一)复试比例:原则上复试比例1:1.5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

    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20% +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80%

   (三)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依次录取;

    2.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